近日,芦淞法院民事庭法官周君收到了一面从北京寄来的锦旗。这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的深深感激与高度认可,让他倍感温暖与振奋。
2024年7月,来自北京的马某通过某平台在芦淞区某珠宝店严某处共购买了五批和田玉,聊天记录中显示,马某曾多次询问严某是否为真和田玉,严某均表示如假包换,到货后,马某发现在严某处购买的和田玉称重密度与真和田玉不一致,遂送至潘家园和田玉珠宝鉴定机构鉴定。经鉴定,马某购买的和田玉均为假货,是乳化玻璃。后马某与严某在微信上沟通退款事宜,遭到严某拒绝。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马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严某立即返还购货款9020元。
2024年12月法院立案后,审判员周君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周君针对诉讼程序向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若进行开庭审理,将增加双方时间成本,同时,结合在案证据向某珠宝店详细阐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销售假冒商品可能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等败诉风险。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马某15000元(含赔偿款)。该调解方案实现了当事人权益的及时兑现,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
“执法为公 正义为民”这八个字不仅是马某对周君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民事庭每一位法官辛勤付出的最好诠释。
在今后的工作中,芦淞法院将继续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标题:《跨越千里的认可——网购遇到假和田玉?法官调解让权益快速“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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