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和《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竞赛工作方案》的要求,
(一)各地市会员协会、县区足球协会、体校代表队、学校代表队、社会青训机构、俱乐部青训梯队均可报名参赛;
(二)地市会员协会报名参赛的,应通过中国足球协会信息化平台在省足协完成注册;
(三)以县区足球协会、社会青训机构、俱乐部青训梯队报名参赛的,应通过中国足球协会信息化平台在省足协及设地市会员协会完成注册,接受福建省足球协会行业管理。以上参赛单位属地市会员协会未设立或未开展工作的,可直接通过中国足球协会信息化平台在福建足协完成注册报名。
(四)以学校代表队、体校代表队报名参赛的,应由当地教育、体育部门审核通过,参赛学校或体校应拥有办学或开展业余训练资质,并且应当接受当地教育、体育部门的管理。
(五)参赛球队名称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确定,球队简称8个汉字以内,应为地域+队名。在地方赛事和全国赛事中使用的名称应保持一致,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办公室可根据队伍实际组建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球队名称进行调整。
(七)鉴于厦门市足球协会作为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举办有厦门赛区赛事,并有独立推荐参加全国赛事的名额,因此厦门市相关前述参赛单位不参加福建赛区比赛,应通过厦门赛区的赛事参赛。
(二)地市会员协会、县区足球协会、俱乐部青训梯队、社会青训机构所属的球员应完成在福建省足球协会的注册和中国足协的注册备案;
(三)以学校代表队、体校代表队报名参赛的球员应具有参赛单位所在学校、体校的学籍,根据情况进行参赛注册报名;
(五)由中国香港足球总会、中国澳门足球总会、中国台北足球协会选派的参赛球队球员,持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可参赛,其它内地球队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北球员应持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并在内地(大陆)就读,并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可代表球队参赛。
(六)对于经核实出现运动员年龄、身份造假的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造假的球队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以及所有评优资格。
(七)报名和上场比赛时,运动员和运动队官员均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
女子U14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运动员,并允许至多5名2013年出生运动员报名参赛;
(十)本赛事按出生日期及学年综合确定参赛组别。以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会员协会注册备案、历史参赛记录作为年龄认定的主要依据,必要时安排抽样骨龄测试。
(十一)报名运动员必须持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近6个月内)及在本次赛事时间内有效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二)鉴于厦门市足球协会作为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举办有厦门赛区赛事,并有独立推荐参加全国赛事的名额,因此学籍在厦门市的运动员不参加福建赛区比赛,应通过厦门赛区的赛事参赛。
1.男子U13组:全场比赛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2.男子U15组:全场比赛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3.女子U14组:全场比赛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二)球队报名申请表须填写球队全称及简称。(例如: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U13梯队,简称北京国安U13;湛江市第二中学,简称湛江二中U13)
(三)官员人数:球队官员需报领队1人(球队总责任人)、主教练1人(球队赛风赛纪责任人)、助理教练1人,队医1人,以及可能随队参赛的翻译及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多于5人。
(四)教练员报名参赛资格:男子U13、U15及女子U14组别主教练应至少持有亚足联/中国足协C级教练员证书,助理教练至少持有亚足联/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证书。以学校代表队报名的参赛球队,可暂时适当放宽对教练员的要求。
(五)队医报名资格:各参赛球队报名队医应持有医师资格证或心肺复苏(CPR+AED)培训证书。
(六)球员人数:每队报名球员18-25人,报名球员中至少包括2名守门员,守门员需注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